泰国灾害管理体制


  一. 泰国灾害概况
  泰国位于中南半岛东南部,与柬埔寨、老挝、缅甸、马来西亚接壤,面积513,11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600公里。属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4-30°C。截至2000年底,泰国拥有6 420万人口,共有30多个民族,其中泰族为主要民族,占40%。
  1、自然灾害
  泰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地震、山体滑坡时有发生,洪灾、旱灾、热带风暴和森林火灾经常来袭,突如其来的灾害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由于广大农村比较贫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其有限。泰国的主要自然灾害情况如下:
  洪灾:泰国是频发洪灾的国家,洪灾爆发在每年是雨季的6-9月,它造成的损失比其他任何灾害都大。比如:1975-1990年,洪水造成的财产损失超过12.16亿美元,仅1983年洪水波及泰国南方14个省,造成财产损失3.6亿美元。曼谷有人称之为"湿都"。
  旱灾:泰国每年3-4月普遍出现旱灾。1997年旱灾遍及63省,24804个村庄,3011601户家庭,14394332人以及414313公顷农田。
  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一般随6-11月雨季的洪灾并发,平均每年4次,其中1989年的"盖依"(Gay)台风横扫泰国春蓬省南部地区,造成602人死亡,财产损失达4.8亿美元。
  地震:在泰国地震偶有发生,如1983年4月在曼谷以北200公里就发生过5.9级里氏地震。1988年受南中国的里氏7.9级地震的影响,虽然震中离曼谷约1000公里,但在曼谷的高楼仍有震感。
  2、人为灾害或技术灾害
  由于过去四十年来大量的工业技术发展,高楼林立,到处建工厂,泰国的经济与社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经济发展也带来了技术灾害的危险,主要的毁灭性的灾害事故如下:
  爆炸、火灾、化学事故:泰国的爆炸和火灾经常发生。往往造成大量的生命财产损失。比如:1990年9月一辆运送液化石油气罐车在曼谷闹市区倾覆,引起大火,烧死91人,1991年2月,一辆运送易爆物的车辆在攀牙省爆炸,造成171人死亡;1991年在曼谷市空堤港发生化学品火灾,约有6万人受毒剂影响,642个家庭付之一炬,有5000人无家可归。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往往发生房屋倒塌或者飞机、火车和汽车等交通事故,1993年皇家广场旅馆造成127人死亡,200人受伤。
  交通事故:在不断上升,1993年就发生31339起,共有8184人死亡,损失6.077亿铢。

   二、泰国灾害管理机构
  泰国制定了若干与减灾相关的法律。内务部正在执行的法律有:《1979年民防法》、《1952年消防控制法》、《1979年建筑控制法》。所有有关减灾法律中,《1979年民防法》是最重要的法律。
  从法律角度而言,灾害管理体制依照《1979年民防法》而制定。根据该《民防法》的规定,政府机构中负责灾害管理的部门分为两大类:战略机构和职能机构:
  1、战略机构:
  国防委员会是泰国的战略机构,负责制订民防的政策措施。国防委员会由有关部的17名代表组成:
  国防部代表1名
  农业合作部代表1名
  公共卫生部代表1名
  交通运输部代表1名
  预算局代表1名
  国家安全委员会代表1名
  曼谷市政府代表1名
  国家警察局代表1名
  国家气象局代表1名
  由内阁提名指定专家不超过5名
  地方行政局局长,任国防委员会秘书。
  2、职能机构
  民防职能机构分三大类,具体如下:
  国家级:
  国家民防中心负责处置频发的严重灾害。泰国所有严重灾害一般属自然灾害,特别是热带风暴、洪灾和旱灾。国家民防中心,隶属国家内务部指挥或指导。
  地方级:
  泰国地方有五类民防中心。
  省民防中心:泰国有75个省,因此共有75个省民防中心,在省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各种灾害;
县民防中心:泰国有845个县,因此,共有845个县民防中心,负责处理各种灾害;
  曼谷民防中心:曼谷是泰国的首府,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政府,曼谷市民防中心负责应对曼谷市的各种灾害;
  市民防中心:泰国共有150个市,这150市个都建有市民防中心,负责城市区域内的应付各种灾害;
  帕塔亚民防中心:帕塔亚是春武里省特别地方政府,帕塔亚民防中心负责应付帕塔亚地区的各种灾害。
  3、内务部地方行政局(民防局)简介
  内务部地方行政局(民防局),机关工作人员共80名。地方行政局作为国家民防委员会的秘书处负责制订灾害管理政策,当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者战争状态时开展救灾活动。

   三、泰国灾害管理规划系统
  1、根据国家民防规划,有关减灾机构划分如下三大类:
  政策层面
  灾害管理政策要遵循政府有关突发事故、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以及国家安全的有关政策,有三类机构从不同角度授权制定灾害管理政策措施。
  --泰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T),负责制定突发事故的政策措施;
  --国家民防委员会(NCDC),负责制定公共灾害的政策措施;
  --国家安全理事会(NSC)负责制定国家紧急状态的政策措施。
  政策执行层面
  民防秘书处负责贯彻灾害管理的政策与措施,制定国家民防规划。该规划包括各职能机关处置抗灾救灾指导原则,它不仅贯彻政策的实施,而且还负责提供救灾器材、工具和技术援助并负责训练地方机构救灾人员。
  运作层面
  运作机构又分如下三大类:
  --应急单位:这是一个对可能发生灾害的精悍的应急单位,该单位的职责对所发生的灾害事故作出快速反应,比如:在曼谷各区都设有民防中心。
  --主管单位:主管单位是负责应急单位无法胜任的灾害事故的处理。比如:在曼谷警察消防队是主管单位,各县民防中心也是主管单位。
  --后援单位:后援单位按照应急单位或主管单位的要求负责人力、救助设备工具和技术支援,所有政府机关、民间组织、地区民防中心和武装部队均是曼谷的后援单位。
  2、按泰国民防计划,各级职能部门的灾害管理分为三个阶段:
  灾前阶段:
  灾前阶段各职能部门的任务是负责减灾、备灾的措施,一旦发生灾害,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减灾措施为许多政府机构采取的为达到减灾目的结构性措施与非结构性措施:比如皇家灌溉局关注洪涝灾害和旱灾等,修水库和水坝等等;气象局则有天气警报项目;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则负责村庄抗灾能力强的作物等等。备灾措施比减灾措施更接近预防灾害的影响。其主要目标是要做到出现灾害,能够及时抢救,各级民防办主任负责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受灾阶段:
  内务部地方行政局民防秘书处办公室在受灾阶段是政府负责提供紧急援助,减少可能两次损失,协调有关部门,特别是武装部队、志愿人员和后援机构的必要援助。
  灾后阶段:
  紧急阶段过后,民防秘书处和其他机构一起负责灾害安置重建活动,提供财政援助、技术信息、恢复重建等。

   四、泰国与亚洲国家在减灾上的合作
  一般来说,亚洲国家的自然灾害大同小异,灾害常常跨国界肆虐,需要进行国际合作,尤其是森林火灾,油罐车爆炸等重大灾害。据此,亚洲各国可以交换看法,共享经验与灾害信息,对各自然灾害管理系统有较深入的了解,泰国政府认识到亚洲各国实行地区性合作的重要性,频频派出代表团出席各类国际会议,主要的国际会议有:
  东盟社会发展会议
  热点飓风研讨会
  东盟青年支援备灾研讨会
  台风委员会会议
  东盟灾害管理专家组会议
  东盟救灾地区性论坛
  CIRDAP可持续发展和减灾地区性论坛

   五、泰国的减灾教育
  泰国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但毁灭性灾害并不多见,由于地形地缘等原因,在历史上泰国不像孟加拉和菲律宾多灾多难。因此泰国人民往往忽视防灾和备灾,这就导致大量的事故上升,特别是交通事故仍频频发生。为此,民防秘书处致力于对政府官员和民防人员的教育,许多灾害管理机构开设了与灾害有关的课程。比如:
  为城市和卫生区政府官员开设基本高级消防常识课程;
  为学生、青年和民防志愿人员开设的基本营救常识课程;
  为市消防人员、卫生区官员开设《防火指导课程》
  此外,民防秘书处还采取了一些宣传措施以提高抗灾意识,如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和小册子,推广自我救灾知识。

                           资料来源:上海社科院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