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单位简介>>机构职能>>正文

江西省减灾委员会主要职责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省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委员会会务工作,协助委员会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委员会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公文。
  3.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及省委、省政府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委员会领导决定。
  4.督促检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省委、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委员会领导报告。
  5.负责与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系,组织各成员单位以及减灾专家组开展减灾活动。
  6.根据委员会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减灾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减灾对策与建议。
  7.负责全省减灾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向委员会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好《减灾呈阅件》和《江西减灾简讯》。
  8.办理委员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省府大院北二路109号  邮编:330046   
电话:0791-6224726  传真:0791-6270143  E-mail:jxzwj5608@sohu.com

添加专家论坛 添加工作动态 添加专家论坛 防灾减灾信息提交